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汉兴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汉兴”,基金代码“500015”)持有人进行2008年收益分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7,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
除息交易日:
红利发放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汉兴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将于
五、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七、咨询方式
1、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