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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管家

有些坑你别进,有些雷你别踩!

2019-09-12

3月份的一部热播剧《都挺好》不知客官们看过了没?剧中要喝手磨咖啡,作天作地的苏大强遭遇的投资亏损事件其实富二真没少看到过!


富二这就和客官们唠一唠一个有关私募基金的案例吧~

N公司与一家电子票据公司是利益关联方,2017年3月N公司以投资电子票据收益权名义设立私募基金,完成募集并向基金业协会备案。而后,N公司即以该基金名义大肆进行非法集资的活动。


N公司将该基金包装成收益高、风险小的优质理财产品,雇佣大批销售人员通过熟人介绍、推介会、朋友圈、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群众进行宣传,声称该只基金份额可拆分转让,投资者依自身投资能力有多少买多少,不用考虑门槛


在销售员们不遗余力地推销下,不少对私募基金了解甚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社会群众被眼前的高额返利诱惑所吸引,将自己血汗钱投入此产品。最终,N公司利用POS机划款方式,吸收约1250人次投资款共计1.99亿元,该部分资金并未划至私募基金账户,而是最终进入N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腰包


学而不思则罔,这个案例里面富二总结了几个关键点,客官们可以看看并警惕喽~


01

私募姓“私”不姓“公” 公开募集切莫碰


私募基金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推介、宣传、打广告。然而,不法分子利用私募基金从事非法活动,公开宣传往往是必经之路。否则,就难以短时间内大量吸纳资金,募新还旧维持资金链,也就难以诱骗更多非合格投资者“入局”


02

投资别学“苏大强” 理性投资“都挺好”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自然人投资者作为私募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应该量力而行,对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进行判断,再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不能心存侥幸哦~


03

远离“伪私募” 守住“钱袋子”


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正常流程应该是投资者直接打款至基金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而非管理人自身的银行账户或基金管理人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因此投资人要细看合同,理清公司账户、募集账户、托管账户之间的关系,仔细核对合同中的投资者打款账户是否为募集账户,对将投资款打款至基金管理人及个人账户的要求,要坚决拒绝,高度警惕!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听说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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