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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券进行净价交易的说明及其在税收方面的影响

日期:2002-03-11  字体大小:TTT
深沪交易所市场即将实行净价交易,预计即将推出的商业银行柜台交易也将采用净价交易的方式。从目前市场情况看,净价交易将改变目前不合理的计税方法,促进现券交易的活跃,进而有可能促进票面收益率与内含收益率差距较大的券种走出独立行情。因此这项改革措施的推行值得密切关注。下面就净价交易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简要讨论该项措施在税收方面的影响。

一、净价交易和净价结算的含义

  净价交易是指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债券持有期已计利息不计入报价和成交价格中。

  净价结算是指在进行债券现券交易清算时,买入方除按净价计算的成交价款向卖方支付外,还要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在债券结算交割单中债券交易净价和应计利息分别列示。

二、债券净价交易和本息剥离债券的区别

净价交易是债券交易以及结算的一种方式,属于债券二级市场的范畴。

  本息剥离是债券的一种形式,属于债券一级市场的范畴,本息剥离债券是贴现债券(零息债券)的前身。

  本息剥离债券是美国梅里尔·林奇公司和所罗门兄弟公司于1982年创造的。最初是他们以持有的在银行托管帐户上托管的财政部发行的长期附息国债每次支付的利息和到期支付的本金为依据向投资人销售的一种收据凭证。投资人认购了这种收据凭证后,就拥有了对财政部支付的利息或本金的支付要求权。美国财政部发行的长期附息国债一般都是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这样每半年就有一次固定的现金流收入,也即利息收入,到期后获得本金。上面提到的两个公司将本金和利息分开(即所谓的剪息票),向投资者发行一种收据,发行的价格一般是支付利息的现值。美国财政部支付利息时,或者由银行将利息支付给投资人,或者是收据发行人支付给投资人。这种收据凭证并不是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但它是以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定期支付的利息和到期支付的本金为依据发行的。因为是贴现发行,支付前没有利息支付,所以被称为无息票债券(零息债券),也就是贴现债券的前身。

  这种本息剥离的收据凭证是不能分割的,转让时交割很不方便,因此很难流通,所以发行成本较高。

  1985年,美国财政部引用了这种本息拆离的方法,发行了一种短期的无息票国债,贴现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零息债券。美国财政部发行的零息债券是记帐式债券,直接通过美联储的簿记系统进行登记清算,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流通转让,发行成本很低。由于流动性好,零息债券已成为美国货币市场的主要品种之一。

  零息债券都是短期债券,收益率与市场利率比较一致,投资损益几乎可以忽略,因此不采用净价交易方式。

  在国外,按计息方式分,一般只有短期的贴现债(零息债券)和长期的附息债,因此实行净价交易的都只是附息债。在国内,按计息方式分有贴现债(零息债券)、附息债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利随本清债),所以实行净价交易的有两种债券:附息债和利随本清债。

三、税收方面的影响

(一)历史沿革

国债属于“金边债券”,其利息收入理应免税。由于中国国债市场长期以来采用全价制,凡属于应计利息部分的利息收入均计入债券价差收入缴税。这种不合理的税制在原有市场条件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银行间市场从2001年中期开始实行净价交易(即在原有全价基础上将应计利息部分剔除,不计入交易价格),交易所市场也有望于近期实行净价交易,这些变化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奠定了基础。

(二)市场影响

税收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减少交易摩擦、提高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目前多数交易所市场投资人要缴纳7%左右的营业税和33%的所得税。以010107为例,其票面收益为4.26%,其减少营业税的价值为0.30%,按照目前收益水平(3.65%左右),采用单因素分析方式计算减少所得税支出为2.02%。以次类推,票息高的老券如:696、896、9704等税收优势将更为明显。

该政策的出台将活跃市场、促使国债价格体系的完善。从近期的盘面上看,部分品种有比较强的买盘,在度过年底资金紧张的关口以后,国债市场有望在明年加速完成价值发现的过程。

税收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中国利率体系市场化进程,可以预见国债收益率水平作为基准收益水平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本文部分资料来自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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