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4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公告正文中代销机构的名单不完整,现修改如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A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A级)、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恒利A)、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恒利A)、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代销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代销机构新增代销业务的公告。
特此更正。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