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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投资:要约定收益还是要杠杆套利?

日期:2013-10-08  字体大小:TTT
9月30日,创业板市场首只分级基金———富国创业板指分级基金正式挂牌交易,投资者将站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是单独持有“约定收益”的A份额?还是持有带杠杆的B份额?抑或在A与B之间不做选择,继续持有富国创业板份额。
富国创业板A与富国创业板B上市交易,不可申购赎回,配比始终为1:1;并且1份的富国创业板A与1份的富国创业板B可以和2份的富国创业板份额灵活转换。
富国基金指数投资首席分析师章椹元指出,富国创业板A类似于一个浮息债,约定收益相对较高,其偿付主要依靠交易机制产生;富国创业板B,相对融资融券,杠杆成本较低;相对股指期货,没有固定到期日,不用结算,不需要担心保证金不够的风险。此外,创业板指数与上证指数、深证成指、沪深300等其他指数的相关性比较低,波动性相对更高,对于杠杆投资来说弹性也更大。
当投资者判断富国创业板A与富国创业板B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整体上偏离了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净值时,则可能出现折溢价套利机会。
海通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娄静指出,根据历史统计数据,指数分级基金在上市初期和长假之前,往往会存在折溢价套利机会。
而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基金上市初期恰逢国庆长假,这将会现什么样的套利机会?不同的投资者或许会给予不同的解读。娄静指出,富国创业板A类份额的约定收益相对更高,B类份额的弹性也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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