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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投资“盯上”创业板指数

日期:2013-08-21  字体大小:TTT
经济结构调整步入关键期,在GDP稳步回落的同时,新兴产业整体受益。这也使得云集众多成长股的创业板指数今年以来表现抢眼。在各路资金涌入的同时,杠杆投资也“盯上”了创业板指数。
数据显示,截至8月16日,创业板指今年以来累计上涨58.59%,大幅跑赢同期上证指数的-8.84%和沪深300指数的-8.67%。
由于契合经济转型步伐,创业板指数的突出表现及未来成长性,吸引着各类投资机构的目光。相关杠杆产品也应运而生。
作为创业板市场首只分级基金,正在发行的浮过创业板指数分级基金以杠杆、套利和约定收益三种投资策略并存而受到关注。
资料显示,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基金跟踪创业板指数,同时在场内与场外发售。其中场内认购份额在基金成立以后将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富国创业板A与富国创业板B。
这只基金的三类份额中,基础份额富国创业板份额类似于普通指数基金,可在场内场外自由申赎,以分享指数的平均收益;“主守”的富国创业板A类似票息收益较高的浮息债,约定年收益为“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主攻”的富国创业板B初始杠杆为两倍,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同步放大。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与普通浮息债券不同,分级基金A份额没有到期日,没有违约风险,收益率由产品内生的分级机制产生。但由于A、B两类份额在二级市场交易,往往会产生折溢价的波动。
值得注意的是,在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基金的运作中,2份富国创业板份额和“1份富国创业板A+1份富国创业板B”之间可以进行灵活地合并与拆分。这种产品设计机制为产品的折溢价套利提供了便利。
业内人士解释说,当富国创业板A与富国创业板B整体上折价交易时,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买入富国创业板A与富国创业板B并申请合并后卖出,即为折价套利;当富国创业板A与富国创业板B整体上溢价交易时,投资者买入富国创业板份额后申请拆分,并在二级市场分别卖出富国创业板A与富国创业板,完成溢价套利。
海通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娄静指出,指数分级基金在上市初期和长假之前往往会存在折溢价套利机会。富国创业板A类份额的约定收益相对更高,B类份额的弹性也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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