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超市 > 货币理财 > 富国7天理财宝 > 基金公告 > 其他公告 > 正文

关于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日期:2015-01-10  字体大小:T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月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15年1月8日24:00结束,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终止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6,242,470.52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2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69,507,153.92份)的52.14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6,147,028.7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7,514.85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87,926.95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9.7367%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5年1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1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5年1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日